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生命的权利和义务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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昨天在豆瓣虾逛,看到了陈琳跳楼自杀的消息,心里凉了下。耳边回响的是她那首《爱了就爱了》的旋律。
想起了前一天看的电影《深海长眠》,简述了一位四肢瘫 痪的人要求安乐死的故事。故事中主人公要求政府给予他安乐死的权利,但最终没有能实现!主人公说过的话却让很多人开始反思。生命是人生的最大财富,但是这 财富是我们自身能支配的权利还是应该履行的义务?!这就又牵扯到一些人权上的瓜葛。对于生命的思考可以是一辈子,也可能是几秒钟!
人的生死在明星身上被无限的放大。很多时候我们希望因死而得到救赎,得到人们的理解。而生者对于逝着也不会再予以追究和负面的描述(即使追究了对于逝者也 没有任何压力和责任)。这似乎就造成了恶性的回路。在这样的回路中,神经在无法负载的情况下就会在瞬间陷入自己的怪圈而决堤。要知道,我们都生存在一个复 杂的体系中,里面充斥着黑洞。
生命是短暂的,不管是否富裕,不管是否幸福,都应该坚持的走下去!这不是一种义务,而是自己的选择,当然这样的选择没有对错之分的!
大多数人都应该听过她的歌,JC也是!我想,大家应该尊重她的选择。只不过对于这样的选择相对感到惋惜。不管怎么样,一路走好吧!

本文由 Jackchen Design 1984 作者:jackchen 发表,转载请注明来源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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